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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舉辦第二屆“昌大杯”乒乓球比賽的通知
集團各基層單位、子公司、總部部室: 為加強企業(yè)文化建設,活躍員工的文化生活,按照年初確定的企業(yè)文化活動意見,擬舉辦第二屆“昌大杯”乒乓球比賽?,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組織機構: 此次比賽由工會、共青團聯合組織。設置比賽組委會:主任:李坤明副主任:王忠義、張 煒、王 磊成員:劉亞寧、王學斌、于錫宗、許同洲、付光晨、張德建、李周泉、王子政、孫玉法、孫 偉、鄭國光、楊夕巖、欒曉麗、于天長、張萬樹、冷海新。組委會辦公地點設在黨群工作部,負責報名及相關事宜的聯絡和處理。 二、比賽項目設置: 1、此次比賽設置男子團體、男子單打、女子單打三項賽事。 2、男子團體比賽,實行分組單循環(huán)比賽,只采用單打的方式,每隊出隊員3名,五盤三勝制,每盤采用11分球、5局3勝制。每組前兩名進入下一輪淘汰賽,第一屆“昌大杯”的前四名為小組種子隊(鳶港、市政、第一分公司、裝飾分公司);男子單打,實行淘汰賽,額滿32人為止,分上下半區(qū),第一屆“昌大杯”的前8名選手為種子選手(吳敬亮、代成立、楊福山、李杰、孫旭光、鄭國光、付如錫、張明起)分別進入上、下半區(qū),比賽采用11分球,7局4勝制;女子單打比賽根據報名情況,或先實行單循環(huán)比賽、或直接實行淘汰賽,比賽采用11分球,如果是分小組循環(huán)賽則采取5局3勝制,如果是采取淘汰賽則采取7局4勝制。 三、比賽時間:初步確定在五月下旬,比賽共進行兩天時間,團體比賽一天,單打比賽一天。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 四、比賽地點:考察中。初步確定在市體校設在紡校舊址的乒乓球俱樂部(東風東街與新華路交叉路口東北六層)進行。 五、參賽范圍:集團所屬各基層單位、子公司、總部均參加此次比賽。 六、獎項設置:男子團體獎前三名,第一名獲“昌大杯”、其中第三名并列;男、女單打獎前三名,其中第三名為并列。 七、組團要求: 1、此次比賽是集團組織的一次文化活動,各基層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,本著活躍員工生活的原則,組團參賽,積極參與。第一至第八分公司、青島分公司、安裝分公司、第二安裝分公司、機施分公司、裝飾分公司、勞務管理處、物資供應處、鳶港公司、園林公司、市政公司、集團總部都必須組團參加團體比賽,其它單位視各自情況確定。 2、各參賽單位必須派出領隊,負責本單位的整個賽事管理。 3、各參賽單位原則上要統(tǒng)一服裝,比賽用拍、比賽飲用水由各單位自備。 4、各參賽單位要接受組委會的統(tǒng)一組織和協(xié)調,嚴格比賽時間,比賽開始后15分鐘,參賽隊和參賽隊員未到者取消其繼續(xù)比賽資格。 5、比賽規(guī)則執(zhí)行國家標準,并視具體情況再確定。 6、報名工作安排在5月22日完成。請各參賽單位將領隊、團體賽隊員、單打隊員名單報黨群工作部,以便早日確定秩序冊。 八、其它事宜: 1、總裁判長由組委會與承辦俱樂部協(xié)商確定,裁判員由比賽雙方現場批定。 2、比賽秩序冊待確定后再發(fā)放,比賽成績現場公示。 3、以秩序冊確定的事宜為準。 集團公司工會委員會 共青團集團公司委員會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(07.05.19) |